问: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能否高于初次报价?
答:首先要看谈判文件中对此是否做了要求,如果有相应规定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判定,如果没有相应要求,最后报价是可以高于初次报价的。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根据变动情况,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会高于初次报价,要注意报价不管如何变,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二条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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